1、根据《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符合开锁业开办条件的,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,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取得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。
2、在市局治安大队提交申请材料。
3、到居民家开入户门锁,开锁人、申请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,开锁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或复印件,公安派出所查验、出具登记证明后,由物业管理人员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场,方可开锁。
1、根据《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符合开锁业开办条件的,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,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取得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。
2、在市局治安大队提交申请材料。
3、到居民家开入户门锁,开锁人、申请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,开锁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或复印件,公安派出所查验、出具登记证明后,由物业管理人员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场,方可开锁。